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15988848570
通讯地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八路1188号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331034/0571-87995248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三、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联系电话:0571-82987912
地址:江东大道3899号
四、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助剂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八路1188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拟在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购置反应釜、压滤机、干燥系统等设备,实施助剂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TAT 730、2000吨TME720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等特点。
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有民围村、兴围村等,具体见表1。
表1 环境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类别 |
保护目标名称 |
方 位 |
厂界距离(m) |
敏感性描述 |
保护要求 |
环境空气 |
民围村 |
S |
1160 |
居民集中区,约442户,1601人 |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要求 |
兴围村 |
SW |
1530 |
居民集中区,约416户,1506人 |
||
地表水 |
里围中心河 |
E |
临界 |
/ |
水质达Ⅳ类标准 |
廿二工段河 |
S |
临界 |
/ |
||
十四工段河 |
W |
300 |
/ |
||
地下水 |
/ |
水质达Ⅳ类标准 |
|||
声环境 |
厂界四周 |
四周 |
/ |
/ |
达3类标准 |
生态环境 |
场地内土壤 |
/ |
/ |
/ |
第二类用地 |
评价范围内基本农田、农作物等 |
/ |
/ |
/ |
农用地、植被、农作物等 |
六、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中和反应、烘干包装等工段。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小,HCl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后排放。
2、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水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过滤废水、洗涤废水,以及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气喷淋废水、产品切换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检修洗釜水等。废水经收集后纳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气浮+A/O”工艺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3、地下水
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与监控。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工艺固废,检修固废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或利用。
5、噪声
加强设备运转维护,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等。
七、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各排放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且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依托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送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要求企业应严格执行清污分流,严防事故性排放,正常情况下对附近地表水影响很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厂区严格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并严格进行科学化管理,废水通过明渠明管输送,可从源头上避免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发生废水的泄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工业区,项目运行后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一般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
5、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八、环境风险防范分析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小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该类事故发生,同时企业应针对本项目编制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应急设施。总体来说,在严格措施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基础上,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一般可认为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助剂改造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三废”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基本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本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十、查阅方式
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4日。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十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建设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4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4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十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正式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登录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ofcc.com/)查询。
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